案例描述:原告张三,女,1970年3月5日生,汉族,身份证号[已隐藏],住宝鸡市金台区蟠龙镇某村3组38号。被告A公司,住所地陕西省宝鸡市某开发区某镇某村工业园,统一社会信用代码[... 查看详情 >>
案例描述张三,男,汉族,居住在宝鸡市渭滨区某镇某村。张三于2021年3月1日加入A公司,担任熔炼工工作。2021年12月12日,张三在上班途中不幸遭遇交通事故受伤,随后在宝鸡市人民... 查看详情 >>
案例描述张三女士于2019年2月25日应聘至A公司担任销售职位,月基本工资为3000元。入职后,A公司并未与张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。2020年12月31日,A公司以公司解散为由,未向... 查看详情 >>
案件描述张三,女,汉族,原为A公司车床操作工。张三与A公司于2017年2月建立劳动关系,每天工作9至10小时,无休息日。2020年12月12日,张三在夜班工作中不幸受伤,导致右臂多... 查看详情 >>
案例描述张三,男,汉族,居住在宝鸡市陈仓区。张三自1984年5月起在A公司从事锻造工作。2020年7月28日,张三在工作期间受伤,经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,并由宝鸡市... 查看详情 >>